区小号消息,据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报道,某犯罪团伙以“合约炒币”方式投资虚拟货币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计 1000 万余元,数额巨大,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犯罪团伙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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