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税务机关在对去中心化金融(DeFi)交易征税方面面临挑战,因为该国数字资产税收制度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实施。韩国会计学会受国会预算办公室委托开展的一项研究指出,尽管报告提出了对质押、借贷、流动性池、硬分叉和空投征税的处理方案,但包括再质押和金库在内的新兴 DeFi 交易类型仍存在税收覆盖空白。这些困难源于韩国的列举式征税制度。该制度要求明确列出应税收入类别,因此难以及时覆盖数字资产市场中不断出现的新型交易。

研究报告提出对 DeFi 核心活动的征税处理方案

国会预算办公室委托韩国会计学会开展研究,为税收制度实施做准备。研究报告提出,将质押视为借贷所得,将借贷视为财产转让所得或借贷所得,将流动性池交易视为兑换或转让,将硬分叉所得规定为在出售时纳税,并将空投规定为在收到时计入其他所得。该税制将适用 250 万韩元的免税门槛和 20% 的税率,计入地方税后税率升至 22%。实际报税将于 2028 年 5 月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间开始,征税重点主要放在现货交易上。

再质押和金库交易未纳入税收框架

该研究报告未涵盖再质押和金库等近期出现的交易类型。再质押是指在不提取已质押数字资产的情况下,重复利用这些资产来维护其他区块链网络或去中心化服务的安全,并获得额外奖励的一种服务。金库是指通过智能合约或离线系统安全存储资产,或根据预设策略自动管理资金以产生收益的服务。Seum Tax 的税务师 Kim Ji-ho 表示,现行法规只能将质押和借贷纳入借贷所得类别,并指出除这些类别之外还存在许多其他 DeFi 交易。

列举式征税制度限制对新交易类型的覆盖

对新型交易征税的困难源于韩国根据《所得税法》采用了列举式征税制度。2020 年,国会预算办公室建议,数字资产所得征税需要具体列举应税收入,或将《所得税法》修订为综合征税方式。在随后的讨论中,数字资产被归类并列举为其他所得。培材大学教授 Kim Hyun-dong 在参与民主人民团结组织于 6 月举办的一场国会讨论会上表示,鉴于围绕新型收入征税的税收抵触情绪,适用收入来源理论将变得徒劳且低效。Kim Ji-ho 指出,现行列举式制度在识别并征税那些难以归类为转让所得或借贷所得的交易方面存在固有局限。

常见问题

韩国的数字资产税收何时开始?
数字资产税收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实施,免税额为 250 万韩元,税率为 20%(计入地方税后为 22%)。实际报税将于 2028 年 5 月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间开始。

当前税收框架未涵盖哪些 DeFi 交易类型?
国会预算办公室的研究报告未涵盖再质押和金库等近期出现的交易类型。再质押涉及重复利用质押资产,以获得额外的网络安全奖励;金库则是通过智能合约或预设策略自动管理资产并产生收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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